安徽明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政策!电动摩托车市场将实现突破?
发布日期:2019-05-27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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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针对4月15日新国标的正式实施做出明确规定。
标重点:
1、实行过渡期管理范围:只限4月15日前已售出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发放临时通行标志,纳入非机动车登记范围。
3、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在这份文件中,安徽省明确表示将积极引导快递、外卖行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且明确要求需要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那么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理?
鼓励消费者主动置换和报废,地方政府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此外安徽省各地公安机关将通过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
电动摩托车将迎来历史性机遇?
安徽以大别山地区为例,本身经济和交通都不发达,新国标电动车并不适用于山地地区,电动轻便摩托车势必大有可为!
新国标时代正式到来!电动车经销商切忌心存侥幸,根据现在全国多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地对于新国标相关政策一旦明确,商家手里的“超标车”,将不允许再摆放、销售;消费者手里的“超标车”,如果没有上牌,则不允许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