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电动车新规将于4月15日实施 骑车的你注意了

发布日期:2019-03-29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831

淮北骑电动车的赶紧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期刚发布,电动车新国标,将于4月15日实施,对你的影响很大!

3月20日工信部消息,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加强CCC认证管理

新标准实施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各地要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不符合新标准的目录车型作废

新标准实施前,市、县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引导其加强自律,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

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

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自行车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动自行车类别重新划分

你的电动自行车还属于非机动车吗?

2018年9月17日,工信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27号(工交邮电类03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表明:按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小编给大家划重点,4月15日后禁售超标电动车,对不合规电动车设过渡期,各地启动电动车上牌工作,除了电动车新国标,电动三四轮代步车也是大家争议的热点,早在去年年底,来自安徽省发改委的消息,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全省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同时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并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将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划定禁、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四轮和三轮电动车。制定在用车辆处置办法,设置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各地交通事故、充电起火,电动车事故频发,的确需要加强管理,可以预见的是,新国标实施后,随着政策在各地落实,在淮北骑电动车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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