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违者按机动车处理)

发布日期:2013-05-08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487
4月23日,西安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交通违法记录是否与个人信用挂钩问题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征集意见的焦点之一。据了解,建议一: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暂不挂钩;建议二:超标电动车上路按机动车处理;建议三:“违章超7次即扣车”规定不妥。
据悉,目前西安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大部分超出了国家标准,这些车辆由于自重大、速度快、制动差等问题,引发大量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建议予以规范。
为此,委员会建议禁止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同时,对以上车辆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按机动车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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