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电动车合肥市场销售火爆 交警称无证不能上路

发布日期:2014-02-25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696
 去年10月以来,一种款型类似微型汽车的中老年代步电动车,在合肥出现并销售火爆。记者在安徽汽摩配市场调查发现,中老年代步车摆满了各家电动车店的门口,对于这些车辆的功能,商家吹嘘的可谓神乎其神。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种中老年代步车,属于合肥市非标准车范围,不得生产、销售、行驶。
  【现象】四轮电动车普遍有售
  近日,记者来到省城铜陵北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南侧的一电动车销售市场。市场内,这种四轮的电动车普遍有售。记者走访了10余家电动车销售店,5家有四轮电动车卖,商家称之为“中老年代步车”,因为这种电动车比两轮电动车体积大得多,所以商家都将车子摆在店面外面的空地上展示。一家门店门口,摆着5辆颜色不一的四轮电动车,营业员介绍称,这几辆车配置相同,售价都是15800元。记者进入车内检查发现,这种四轮电动车外形与普通轿车相似,只是体型稍小,里面是双排座,前排座供驾驶员一人乘坐,后排座能供两名乘客乘坐,车内有方向盘、脚刹、油门、手刹、音响等配置。
  市场内走访一圈,记者发现四轮电动车品牌多样,有各种不同的配置,分为三人座和四人座两种。一款配置最高的车子售价为17800元。
  【店家】不需上牌照也能上路
  商家介绍,这种车子主要是供中年人驾驶,车速最高在40码左右,充一次电能行驶80至100公里,电池和一般的电动车电瓶一样。在推销这种车子时,商家纷纷以“不要驾驶证”、“不需要上牌照”为卖点进行宣传。当记者询问商家,不给上牌照会不会被交警禁止上路时,他们纷纷承诺,交警不会逮。
  表面繁荣的市场现象背后,是一系列令人担忧的隐患。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有售的中老年代步车,品牌极为杂乱,且无一家是新日、爱玛、逸翔等知名电动车厂商。这些四轮车配置看似很高,实际上安全系数无法保证。记者观察了包在电动车外围的铁皮,非常单薄,远远比不上正常机动车的铁皮厚度。更令人吃惊的是,一辆崭新的四轮车展车,包括挡把、双跳开关等多个塑料零部件,都已开裂。
  【厂家】没法律明确禁止生产
  不上牌为何还能生产销售呢?为此,记者联系上了合肥一家生产这种车的生产厂家。该厂家一位负责人称,这种电动车生产销售从去年10月份在省城开始增多,“目前没有法律明确禁止,我们是可以生产的。 ”他同时表示,“在山东等地,这种电动车已经成熟,很多市民使用,也可以上统一的牌照。但是在合肥,这种东西还是新事物、新发明,所以,目前没有标准可参照。 ”
  对于此车上路是否会被交警查处之事,该负责人称,交警部门暂时不会查处,“如果上路被交警查扣,我们也不会承担责任。 ”
  【交警】非标准车不得生产
  据交警部门介绍,依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条例》),这种四轮电动车,既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属于非标准车。
  “依据《条例》第9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非标准车。 ”交警部门解释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实施,其实施前非标准车已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在准许通行的有效期限内,可以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临时通行证,并遵守机动车通行有关规定。而且,非标准车不得载人。据介绍,根据《条例》规定,生产、销售非标准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或者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未取得临时通行标志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的非标准车,上路行驶的话,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车辆。(张剑、齐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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