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定了!新国标!
$amp;nbsp;$amp;nbsp;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amp;nbsp;$amp;nbsp; 这意味着行业一直关注的新国标正式落地,产业迎来新标准,行业迎来新挑战,市场迎来新机遇。为了帮助生产企业、经销商及消费者更好的了解新国标的要求,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将标准的主要条款及核心参数整理如下,以供参考和学习。
序号 |
性能 |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旧国标 |
1 |
最高车速 |
25km/h |
20km/h |
2 |
整车质量 |
≤55kg |
≤40kg |
3 |
电机额定功率 |
≤400w |
≤240w |
4 |
脚踏骑行能力 |
a)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b)两曲柄外侧面最大距离小于或等于300mm; c)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 |
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
5 |
结构和尺寸 |
a) 整车高度≤1100mm; b) 车体宽度≤450mm; c) 前后轮中心距≤1250mm; d) 鞍座高度≥635mm;鞍座长度≤350mm; e)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17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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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火性能 |
a)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盒、保护装置、仪表、灯具应当能承受GB/T5169.11规定的550℃的温度下的灼热丝实验; b) 电源线缆及单芯导线通过最大的额定电流大于1.0A的接插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应能承受GB/T5169.11规定750℃的温度下的灼热丝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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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阻燃性能 |
电动自行车固体非金属材料应当能承受GB/T5169.16的实验,材料的燃烧类别如下: a) 主回路、主回路连接的电气部件,燃烧类别为V-0。 b) 次回路、次回路连接电气部件,燃烧类别为V-2。 c) 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或充电回路,燃烧类别为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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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充电器 |
a) 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充电器应具有保护功能,输出接线反接或短接后,应当无损坏; b) 充电器应具有防触电保护功能,结构和外壳对已触及的带电部件有足够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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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淋水涉水性能 |
按规定的淋水涉水试验后,电动自行车应当可以正常骑行,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绝缘电阻值应当大于或等于1M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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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车速提示音 |
a) 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发出提示音; b) 提示音声压级满足55dB(A)~62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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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篡改设计 |
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具有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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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蓄电池标称电压 |
≤48V。 |
≤48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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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nbsp;$amp;nbsp;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对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主要技术指标做了较大调整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此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中国电动车产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
